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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: 1 、排水费收费标准适用范围:使用县自来水公司供水并将污水排入公共排水管网内的用户; 2 、排水量按自来水用水量的 90 %计量; 3 、自取水源,包括取用地下水的单位,排水费收费标准按照上述非居民用户的标准执行; 4 、非居民用户排水费收费标准自 2004 年 4月 1 日起执行;居民用户排水费收费标准自2005年7月1日起执行。
地下水:0.10元/立方米。 地表水:自建设施及其它取水:0.06元/立方米。 公共供水取水:0.021元/立方米。
说明: 1 、以上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自2005年12月1日起执行。 |